集美工业学校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9


为创建“无烟学校”、进一步推进学校健康教育,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落实“无烟学校”,特制订本控烟制度

第一条 成立由学校班子集体组成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纪委书记为监督组长,并下设各班主任、各处室主任和专用教室负责人等为各班、各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学校控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落实学校控烟制度,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三条 学校行政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控烟。各处室、学生管理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学校的控烟工作。

第四条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本活动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广播、宣传栏、教职工大会等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使师生控烟知识知晓率达100%

第五条 保持地面无烟蒂,学校任何地方不设烟具,不向来客敬烟,来宾吸烟应进行劝阻,教职员工遵守控烟制度的情况将纳入学期考评。学校职能处室可根据学校实际,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条 校园内凡属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活动休息场所(如教室、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餐厅、教师办公室、活动室、操场等)均设置禁烟标志校园内严禁出现烟草广告。

第七条 严格执行《中生守则》,禁止学生吸烟。发现学生有吸烟现象,学校将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凡有吸烟行为的学生和所在班级不能评先评优。

第八条 学校要积极参与社会、社区控烟活动,家长来校参加任何活动,均不得吸烟。利用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并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以小手拉大手,共创无烟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