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美工业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各职能部门、系部、毕业班班主任老师:

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发放是学校服务学生的最后一公里,是培育未来校友对学校情感的重要一环。为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收集内容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升学的毕业生需装入档案的材料如下:

1)考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户口本复印件

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4)学生在校证明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6)学生在校成绩登记表

7)福建省高考录取享受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含相关证明材料)

8)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9)福建省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10)学生其他报考材料(如残疾考生登记表等)

1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系部、毕业班班主任老师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按章办事,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

学生处:负责毕业学生档案收集、归档、审核和封签及档案的管理、发放和保管工作。要按顺序组织报考材料装档,防止漏装、错装、混装,确保报考材料规范、完整。装袋后须准确填写材料袋封面的考生号、姓名和材料目录清单,由经办人密封、签字。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等工作,确保报考材料安全。

招就处:在档案封签日期(由区招办公文规定)前15天提供以下材料给学生处,并在材料装袋、密封签字后送区招办加盖公章。

1.档案袋和密封条

2.入档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需从区招办领取),并按班级做好排序。

教务处:在档案封签日期(由区招办公文规定)前15天提供以下材料给学生处:

1.高职分类考试报名花名册汇总(电子版)

2.入档材料

4)学生在校证明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6)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按班级做好排序);

7)福建省高考录取享受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含相关证明材料)

8)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9)福建省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10)学生其他报考材料(如残疾考生登记表等)

其中,(7-10)需从区招办领回,移交学生处。

各毕业班班主任及系部:根据学生处通知,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上本班学生相关信息,从学生处领取纸质材料后及时领回签字后移交学生处。

1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总务处:负责档案装档、管理、分发等工作所需要的场地。

科信处:负责档案装档、管理、分发等工作所需要的设备、网络等。

(二)强化规范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报考材料内容的审核,严防弄虚作假,确保材料内容与考生电子档案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

学生处及各毕业班要加强宣传,确保每位考生及时了解报考材料的领取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报考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凭其身份证原件刷卡签领。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美工业学校  

2022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