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防止中职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意见(暂定)如下:
一、校园内有限使用手机
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承诺遵守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并经学校审批同意,进校后手机统一管理。
二、正确使用手机
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多用于学习方面,少用于娱乐消遣。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家庭应以疏导为主,加强对孩子校外使用手机的管理,帮助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电子设备对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校园内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1.走读生入校门时手机放入书包,到教室后交由班级指定管理干部立即放入班级手机柜并上锁,下午16:10下课后开锁领取并放入书包,课间、午休期间不准使用,放学出校门后方可从书包拿出使用。
2.因教学活动等需要使用相关教学平台的,应由指导老师提前二天通过工作流向相关处室申请空闲机房或智慧教室,不建议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教学管理部门及任课教师负责教学时间、教学场所的督导。
3.学生宿舍各楼层内安装手机收纳箱,住宿生周日至周五这一时间段内不得使用手机。每周日晚19:00前将手机归位入箱,周五中午13:30后自行领取,辅导员和各楼层干部负责督导。
4.在规定使用时间及场所外,不得在校园内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否则一律按管理规定处理。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督导教育学生。
四、违反校园内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惩戒办法
违反校园手机管理规定的,按以下方式教育处理。
1.第一次口头教育,填写违纪记录单。
2.第二次通报批评,手机由学校暂扣并妥善保管一星期,到时由家长到校签字领回。
3.第三次警告处分,手机由学校暂扣并妥善保管一个月,到时由家长到校签字领回。
4.第四次严重警告处分,手机由学校暂扣并妥善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不计),到时由家长到校签字领回。
5.第五次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禁止该生带手机进学校。
6.第六次即予以劝退处理。
五、通信保障措施
1.宿舍区域每层装一部公共电话座机(内线),连接宿舍楼值班室电话,保证学生遇到突发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反馈;学生有需急用电话可到值班室拨打。
2.遇紧急情况可以就近向教职员工借用手机,请全体教职员工予以支持。
3.相关处室、系部对外公布办公电话(区号0592),综治电话6228110(24小时)。学生处7790908、教务处7790916、保卫处7790965、先进制造产业系7790950、智能控制产业系7790951、信息工程产业系7790952、现代化工产业系7790953、现代交通产业系7790955、现代服务产业系7790956、闽南文化产业系77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