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工业学校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23

为了规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加强体育特长生在招生管理、教学管理、训练管理及日常管理的制度建设。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特长生选拔条件

1.参加区级及以上赛事并获得名次的,可作为我校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对象。

2.体育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当年报考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的80%以上,并且已取得初中毕业证。

3.体育成绩接近运动员二级水平者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二、体育特长生的教学管理

1.体育特长生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各科作业,期末考试必须参加。

2.体育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带头上好体育课。

3.如体育特长生需要请假离校集训或考试,需先申请学校同意后签订安全承诺书。

4.体育特长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市级以上赛事并获得荣誉在期末成绩给予加分,参照《集美工业学校学生参加技能、文体竞赛的补贴和奖励规定》(集工办〔201936号)规定执行。

5.如体育特长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者,可视同技能证。

三、体育特长生训练管理

1.体育特长生要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为校增光。

2.体育特长生必须服从军事体育教研室和教练员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

3.运动员需签订器材使用安全承诺书,不违规使用体育和健身器材,做成事故的后果自负。训练所用器材用完后放回原处,在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体育器材和健身器材,铅球、标枪等具有危险性器材在使用时必须有教练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4.运动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有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席训练,有事需向教练请假。

5.根据教练的安排做好训练时间安排

6.如身体不舒服,或有重大疾病和手术的需如实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四、体育特长生日常管理

1.体育特长生必须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集美工业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行为规范》

2.体育特长生因违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集美工业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行为规范》,受到记过处分两次或留校查看处分一次者且在一年内未撤销者,取消运动员资格。

3.体育特长生应上完除训练时间外所有课程,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无正常理由迟到、早退3次由所任教练和任课班主任结合,停训一周,六次以上(含6次)由班主任结合教练请家长,并由家长将学生领回家写检讨,在保证能改正错误后,返校学习,无故旷课累计12节警告处分,累计24节记过处分,累计36节留校查看处分,累计48节按自动退学处分。

4.体育特长生无论在校内、校外组织并参与打架,一经发现一律清退运动队。

5.体育特长生不服从教练员管理,不按时到场训练或训练不认真、不刻苦,经教育不该者,取消运动员资格。

1)体育特长生不按教练员要求或规定时间到场训练,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请家长,第三次警告处分,第四次取消运动员资格。

2)体育特长生在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中不能起带头作用,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的,取消运动员资格

所有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席训练,有事需向教练请假,缺席累计三次取消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累计5次者取消运动员资格。

五、体育特长生离校请假

因考虑学生个人发展、考级比赛等需要,需请假离校按以下流程:

1.经家长同意由个人提出申请,各个项目组教练审核确认。

2.教务处根据学生的申请,保留其学籍,并安排其参加期末考试。

3.产业系及学生处根据教练及班主任提供的审核做好备案同时上报军体室备案。并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校外安全承诺书。

4.请假时长根据外出性质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须延长需重新申请请假手续。

5.学生在校外集训比赛期间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6.集训比赛结束后,及时返校参加上课。

7.学生个人在数字校园完成以下请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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