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工业学校自费留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12-14


为了加强我校自费留学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收自费留学生的办学行为,保证自费留学生在我校学习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第4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集美工业学校自费留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学管理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就读的自费留学生,在厦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招收的自费留学生,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必须具备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且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同时应通过一定等级的汉语能力等级,具备满足学生在校学生、生活的经济能力,并能适应学习、生活环境的适龄学生。

3.自费留学生的设班计划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厦门市教育局批准。

4.一般学制为三年;因上级文件相关要求,招收短期培训生的,学制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二、收费标准:

集美工业学校自费留学生缴费清单

费用:12,000/人/学年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项目

金额

备注

 

0

免收学费

培养经费

8,000

研学、第二课堂学习、综合实践、外出参观等

教材费

800

同国内生,多还少补

住宿费

500

同国内生

体检费

500


保险费

500


校服

900


签注

800


小计

12000


三、教学管理:

1.自费留学生同中国学生一样进行学籍备案和学籍管理。设专人负责自费留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详细填写每个人的情况,要有护照复印件,签证日期要登记备案,离签证最后日期还有15天时,要对该自费留学生进行提醒,以防签证到期。

2.教师要关心爱护国际学生,因材施教,促进个性、特长发展。学校师生要尊重自费留学生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得有伤害自费留学生民族感情的言行,促进中外友谊。

3.制定切实有效的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教学管理条件与国内学生一样“职业技能证书”可不作要求)

4.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达不到规定毕业条件,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四、常规管理:

1.教育自费留学生遵守我国法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严禁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活动。

2.自费留学生同中国学生一样遵守集美工业学校《学生管理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按规定统一穿着校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不佩戴首饰、装饰物等,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3.自费留学生宿舍设专人负责登记,自费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集美工业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讲究卫生,不得饲养宠物;严格审查会客人员,会客时间严格控制在晚21点之前,自费留学生未经允许不准留宿他人,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和接受辅导。

4.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作息,按时上、下课,不得旷课、迟到和早退;班级必须对上课情况进行认真考勤。维护课堂教学秩序,认真听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谦虚诚信。除安排必要的活动或参观学习外,都要在所在班级学习,并参加班上的一切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各学科作业。

5.自费留学生都必须坚持正常的晚自习点名制度,并在所指定的教室内集中晚自习(周日晚班会课)。自习时间内不得在教室和教学楼高声喧哗、谈笑、唱歌而影响他人学习及不得私自外出上网、娱乐、逛街。

6.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要加强对自费留学生的课堂管理力度,对不到位的自费留学生要及时地向学校管理部门反映。

7.自费留学生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或通电话请假;若请病假必须由医院出具证明,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电话(签字)向学校请假。

8.凡是不按规定着装者、不遵守课堂纪律、校园言行不规范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凡是不遵守学校规定,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凡是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的处分按中国学生同等标准处理。

9.凡是打架斗殴,参与社会群殴,与社会闲散人员到校滋事者,给予退学处理,并由招生代理人领回国。

五、其它方面管理

1.自费留学生来校时按有关卫生检疫部门要求的流程处理。

2.保证自费留学生在校期学习生活配套设施,安排好在校期间的食宿问题,宿舍按学生公寓标准配备(配有空调、热水器、马桶等)。保证饮食卫生安全等。及时解决国际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3.定期组织与国内学生进行互动活动。

4.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要求退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厦门市教育局批准,可准予退学。

5.自费留学生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集美工业学校国际生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管理规定如在字面上与自费留学生所属国家语法有异议的,按汉语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不当之处,逐步完善,解释权属集美工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