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港澳台及外籍生等各类学生的外出学习管理,以下简称“各类学生”。加强“各类学生”在外出学习管理及校外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学习对象申请条件
(一)艺术类学生
1.参加厦门市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统考成绩优秀,学考理论总分排名在年段前40名内学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第三年(5-6学期)外出求学参加艺术类技能培训。
2.未违反学校日常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未达到处分或处分已撤销一个学期,表现良好的学生方可提出申请。
3.学考理论总分达到450分以上,同等条件优先申请资格。
(二)体育类学生
1.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集美工业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行为规范》,个人表现良好,德育积分平均不低于90分。无违纪处分或处分已撤销。原则上为第三学年(5-6学期)方可申请。
2.服从教练员和班主任管理,认真完成校内各项训练。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4.积极训练,不缺勤、迟到和早退。
5.学考成绩均需达到合格以上,同等条件优先申请资格。
(三)港澳台及外籍学生
1.参加港澳台联考及外籍生各类考试需要。原则上为第三学年(5-6学期)方可申请。
2.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或处分已撤销。
3.服从班主任管理,家校沟通良好。
二、外出学习期间管理要求
1.外出学习的培训机构由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正规培训机构学习。日常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课堂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当日的培训作业,按时完成阶段考核任务。
2.外出学习后要密切与班主任和技能授课教师、教练等取得联系,并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并反馈学习情况。如不主动联系和按时联系,则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取消学生在外学习资格。
3.外出学习前,须由学生家长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告知提出申请,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到校申请,学校同意后签订校外安全承诺书。学生在外出学习期间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4.外出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集美工业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行为规范》。不参加非法组织集会或做除培训学习以外的事情,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学生家长负责自行监督学生外出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尽量安排离家近的培训机构,注意各项安全。
5.外出学习期间要返校参加技能竞赛集训和竞赛,需要提前告知班主任,并由竞赛指导教师告知班主任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返校。
6.如在外突发意外情况,或有重大疾病和手术等情况,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必须如实告知班主任学生个人情况,及时沟通处理。
7.如中途提出返校参加学校正常上课,停止外出学习,则需要提前由家长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提交个人申请返校学校申请书(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名)。班主任与教务处联系,发送工作流请示反馈学生返校学习申请情况。学生方可回校继续学习。
8.学校期末考试时或学考大考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返校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照缺考处理,当科成绩为零。
9.每一个月学生需返校与班主任见面,当面汇报学习情况,提供学习过程相关佐证材料。如缴费发票、学习计划表、课程表、课堂考勤情况、机构各类通知等,能证明本月在外学习的各类证明。班主任认真审核,如有疑问,需要拨打机构电话确认核实。艺术类学生每一个月需返校一次,参加技能测试,具体联系专业指导老师(备课组组长)。体育类学生每一个月需返校一次,参加专项技能测试,具体联系各个项目教练。
10.外出学习时长根据外出性质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须延长需重新申请外出学习手续。
三、外出学习手续流程
因考虑学生个人发展、技能学考升学等需要,外出学习按以下流程申请:
1.经家长同意由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专业授课教师、教练员等审核确认,填写纸质申请表,并签订校外安全承诺书。
2.申请表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产业系副主任、主任签署意见。
3.产业系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处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签署意见。
4.学生处和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后分别交分管安全、学生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5.将申请表单交校长审批,签署意见。
6.校长签署意见后,学生将该申请单交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负责保留其学籍。
7.申请表单为纸质版,家长签名确保真实有效。
本办法可根据每年学校实际办学需要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校办公会讨论确认。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集美工业学校艺体生和港澳台及外籍生外出学习申请表
2.安全承诺书
附件1:
集美工业学校艺体生和港澳台及外籍生外出学习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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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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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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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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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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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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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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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现在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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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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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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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日期: 年 月 日 |
学生及家长 签字 |
(学生:) (家长:) |
班主任(专业教师、教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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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副主任意见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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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主任意见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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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主任意见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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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任意见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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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意见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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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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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承诺书
1.外出学习的机构由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正规培训机构学习。日常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课堂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当日的培训作业,按时完成阶段考核任务。
2.外出学习后要密切与班主任和技能授课教师、教练等取得联系,并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并反馈学习情况。如不主动联系和按时联系,则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取消学生在外学习资格。
3.外出学习前,须由学生家长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告知提出申请,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到校申请,学校同意后签订校外本承诺书。学生在外出学习期间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4.在外培训期间必须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集美工业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行为规范》。不参加非法组织集会或做除培训学习以外的事情,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学生家长负责自行监督学生外出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尽量安排离家近的培训机构,注意各项安全。
5.如在外突发意外情况,或有重大疾病和手术等情况,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必须如实告知班主任学生个人情况,及时沟通处理。
6.每1个月学生需返校与班主任、专业教师或教练见面,当面汇报学习情况,参加测试,提供学习过程相关佐证材料。如缴费发票、学习计划表、课程表、课堂考勤情况、机构各类通知等,能证明本月在外学习的各类证明。班主任、专业教师或教练认真审核,如有疑问,需要拨打机构电话确认核实。
承诺人签字:
学生:___________
监护人:___________
集美工业学校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