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第二课堂选修课制度实施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1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生全面成长,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我校自2024级学生开始,正式推行第二课堂选修课制度。此举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课程体系,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强化实践能力,塑造学生“诚、毅、勤、美”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确保学生在学业之余,通过选修课学习,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

2.自主选择原则: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发展需求,自主选择适合的选修课程。

3.质量保障原则:严格筛选开课教师,确保教学质量;科学设置课程内容,满足不同学生的成长需求。

4.实践导向原则: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勤”系列劳动实践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三、课程设置

1.“诚”系列:思政类课程

目标: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意识,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优秀青年。

要求:筑牢爱国主义教育、贯彻法治法纪教育、突出品德培育教育、普及生命健康教育、强化安全素养教育、培育工匠精神教育。

2.“毅”系列:专业技能课程

目标:紧跟时代步伐,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拓宽学生专业视野。

内容:针对正常课程未覆盖的领域,开设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新能源技术等前沿课程。

3.“勤”系列:劳动实践周和体育课程

目标: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升劳动技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体育精神,促进身心健康。

内容: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不少于一周的校内劳动实践教育,内容涵盖校园清洁、绿化维护、志愿服务等。同时体育类课程涵盖篮球、足球、羽毛球、瑜伽、游泳等多种体育项目,鼓励学生参与并探索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

4.“美”系列:社团及艺术修养课程

目标: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陶冶情操,丰富精神世界。

内容:包括声乐、舞蹈、美术、艺术赏析等课程和社团,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

四、开课教师要求

开课教师或社团指导教师需在本课程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特长。须提交详细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经学校教务处或团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开课。开课教师按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计算工作量,并享受相应的教学津贴。

五、实施与管理

(一)选修课的教学进程

1.3周,开课申报。教务处统一发工作流收集选修课申请。

2.4周,学生选课。教务处通知班主任,班主任通知本班学生在规定时间选课。

3.5周-第17周,开课。

(二)选修课的成班条件

1.选修学生人数20人及以上的;

2.剪纸、珠绣、漆线雕等非遗课程选修学生15人及以上的。

(三)选修课的上课时间:周二78

(四)选修课的学生选课:学生通过自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开放选课。

(五)教务处负责第二课堂选修课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团委负责社团的组织和实施监督工作。

(六)各系部应积极宣传动员,指导学生合理选课,鼓励每位学生都能在二年级和三年级期间完成至少1门选修课的学习。

(七)建立学生选课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学生意见,不断优化课程设置与教学质量。

六、附则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