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为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教育功能的使用提供依据,并规范使用者的行为。
第二条 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由招生与社会培训处负责管理,招生与社会培训处对工作室的使用者进行制度性有序管理。
第二章 工作室管理
第三条 门禁使用权限
1.具有工作室指纹门禁权限的人员包括各工作室的项目大师、各工作室校内负责人及基地相关负责人员。
2.如需设置临时人员,必须至少提前3天提出工作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可向基地管理员申请临时指纹权限,指纹权限待使用完毕后消除。
第四条 日常使用管理
1.各工作室校内负责人应与大师对接、按计划开展传承活动,完成工作过程资料记录、图片保存、数据统计及材料整理。
2.各工作室有义务协助做好各类经学校批准的参访活动。基地管理员应组织做好参访活动接待方案、过程材料保存、图片保存、新闻发布等。
3.日常安全检查、环境保洁与设备管理。
(1)基地管理员应坚持每天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处理。
(2)所有进入基地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按照安全规范使用剪刀、刻刀、针线等各类工具,不得在基地内嬉戏打闹,避免意外伤害。
(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基地;禁止在基地内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
(4)各工作室应做好工作室的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检修,所有设备不得带病工作。由于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5)在基地内开展活动应做到举止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打闹。
(6)使用工作室开展教学、研学等活动后,活动组织者应安排做好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的清点、整理、复位、清洁等工作,确认设备断电和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工作室。
(7)不得在工作室的任何场所和设备用具上涂抹、刻画。
(8)及时清理使用的工具,避免产生污垢。
(9)使用期间,应每天安排人员完成一次卫生保洁,保持环境整齐。
(10)保持展品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11)工作台不得堆放杂物、包装废品、工作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第三章 基地使用规定
第五条 公务接待
1.负责部门:办公室
2.具体要求:办公室提前通知基地管理员做好接待相关工作
第六条 校内部门研学、接待、会议、拍摄等活动
1.负责部门:开展活动部门(系室)
2.具体要求
(1)工作请示:至少提前1天完成“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使用申请”审批;
(2)环境布置:由使用部门提前完成,活动完成后恢复原样。
第七条 校内第二课堂及社会培训
1.负责部门:教务处、招生与社会培训处
2.具体要求
(1)课程申请:按照学校关于第二课堂、职工学堂和社会培训等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室使用:由基地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基地工作室不接待临时参观或不在工作时间内的私人参观及研学工作。
2.如遇紧急情况需使用工作室,可由需要使用部门上报分管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由招生与社会培训处组织实施。
3.工作室的使用者在使用工作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工作室内的一切展品、物品、设备等,保持工作室的清洁卫生,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使用过的物品摆放到原位。
4.使用工作室后应及时清洁打扫,不得将使用后的垃圾物件残留在工作室。
5.工作室的使用者必须注意节约工作室资源(如纸张、陶泥、香粉等),使用工作室后必须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空调等。
第四章 基地财产使用规定
第九条 基地物品管理
1.各工作室内所有的物品为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财产,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带出。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如需借用工作室物品,必须向招生与社会培训处提出申请并告知借用的用途,获得批准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借用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且需爱护物品,避免损坏、丢失,如有损坏和丢失,根据实际损坏情况进行赔偿。
2.如破坏或遗失工作室内的任何物品,必须按照该物品的定价进行赔偿或购回原物。
第十条 基地办公设备使用
工作室的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机台等的使用,不可随意安装软件、更改配置或改装硬件等。如有任何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其他要求
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工作室存放任何与基地项目无关物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屡次违反上述规定或情节严重者,招生与社会培训处有权取消其使用基地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招生与社会培训处制定,经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即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如遇到特殊情况,涉及本制度的未尽事宜,提交校长办公会商议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学校保留对本制度及一些工作室相关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所属部门 |
|
申请人 |
|
申请使用工作室名称 |
|
申请用途 |
|
使用时间 |
|
联系电话 |
|
参与人 |
|
参与人数 |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招生与社会培训处主任意见 |
|
基地管理人意见 |
|
物业搬运 |
|
申请人提交过程材料 |
|
基地管理人员 |
|
反馈给申请人 |
|
附件2
闽南传统工艺传承基地使用申请工作流程设计

注: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讲座,研学,第二课堂,教师活动,教师比赛,竞赛,兴趣小组、课堂活动等、时间,参与人等信息)
2.提交过程材料(活动方案、新闻报道、在基地活动时的照片、比赛成成绩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