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类信息发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校园新闻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厦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微信公众号)工作管理规定》(厦教工委宣〔2018〕1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关于做好宣传报道审核和资料统计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零差错率。
三、新闻发布“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学校新闻发布需用OA平台的“新闻发布审批”流程,具体步骤为:
1.宣传员对本部门提交的稿件(含图片)进行初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后,在“OA工作流—新建工作—办公室—新闻发布审批流程”发起审批;
2.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流中对本部门的新闻稿件(含图片)进行第一次审校,如发现问题较大则写明问题和要求退回上一步进行修改;如问题较小直接在工作流中写明修改意见,流转到办公室负责人;如无问题,则写“同意”,流转至办公室负责人;
3.办公室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转来的新闻进行第二次审校,如问题较小直接在工作流中写明修改意见,流转到分管领导;如无问题,则写“同意”,流转至分管领导;
4.分管校领导在工作流中对所分管部门的稿件进行第三次审校(一般即为终审,如若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要报主要领导审批),如有较大问题则写明问题和要求退回修改;如问题较小直接在工作流中写明修改意见,流转到发布人;如无问题,则写“同意”,流转至发布人。
负责发布的人员需汇总“三审三校”中的修改意见,对稿件进行综合修订,确认无误后再发布。
四、“三审三校”具体要求
(一)部门负责人初次审校重点
1.信息来源是否真实,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宣传工作要求,是否存在语句不通顺和错别字现象。
2.领导称谓和重要的讲话是否准确无误。
3.选用的图片是否妥当、尺寸是否规范。
4.文档格式是否规范。
(二)办公室负责人二次审校重点
1.文稿主题、观点是否明确,结构是否合理。
2.文稿语言文字是否存在漏字、错字、别字等现象。
3.选用图片是否恰当美观,有无奇异现象。
(三)分管校领导三次审校(一般为终审)重点
把好政治方向关,总体把握敏感字眼、主题审核,杜绝出现政治类有害信息。
(四)若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新闻类信息“三审三校”要求,保证三级审核、层层把关,不得签而不审、流于形式。
2.规范“三审三校”信息发布。未经“三审三校”签字备案的新闻类信息,一律不得上传、发布。
3.严明“三审三校”工作纪律。对落实“三审三校”不严,导致出现政治类有害信息的,校党委将约谈有关人员,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全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传媒精品,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