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工业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美工业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现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美工业学校网站是指包括集美工业学校门户网站及学校各处室建设的网站在内的网站群,是集美工业学校实施对外宣传、校务公开及服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第三条 集美工业学校网站的宗旨是:为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帮助师生、家长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集美工业学校的有关信息,促进与服务对象的互动交流,推动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集美工业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集美工业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集美工业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处)负责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学校门户网站。

第六条 学校各相关处室应当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人员,负责网站内本处室相应栏目的维护工作。

第七条 学校各相关处室已建或新建网站,必须纳入学校网络体系,统一规划,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规范管理,分级维护,协调联动,确保学校网站的规模、档次和整体形象。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八条 集美工业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遵循“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学校各相关处室应当明确网站管理维护专职人员及其任务、职责和权限,并报科技信息处备案。

第九条 科技信息处对学校网站的管理维护人员建立完备的权限管理档案,按照“按需授权,严格控制,跟踪管理”的原则,对管理维护人员的权限进行析权、授权、调整、暂停、注销。

第十条 集美工业学校门户网站和学校各相关处室网站的管理维护人员必须使用确定的用户名、密码,登陆有权限的系统后台进行工作操作。

第十一条 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门户网站的宣传推广,科技信息处负责对网站管理维护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借助社会技术力量,保障网站群畅通运行。

第十二条 科技信息处具体负责学校门户网站的运营管理,以及与合作单位的工作联系。


第四章 内容更新

第十三条 学校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和内容更新实行分级负责制。学校各相关处室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各相关处室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加强信息的组织、采编和发布工作。凡不涉及机密或隐私的校务信息,原则上都应及时组织上网公开。各栏目责任处室负责人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所发布栏目内容负全责。

第十五条 网站信息的组织、发布、转载应当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网站发布信息应符合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并采用统一格式、统一字体、统一字号,确保版面规范一致。

第十七条 学校各相关处室网站的信息维护和内容更新,由各处室负责。


第五章 安全保密

第十八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互联网管理及信息保密的法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涉密。

第十九条  网站管理维护人员不得将进入系统后台的用户名、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定期修改。因密码丢失,给网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做好信息数据备份与恢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变更计算机ip地址。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信息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